婚检检查的疾病主要包括影响婚育的一些疾病,也是在我国《婚姻法》和《母婴保健法》中规定影响婚育的疾病,因为结婚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或传染对方,或伤及对方,或遗传后代。这些疾病无疑会为婚姻蒙上阴影,给家庭生活及后代带来不幸。
1. 严重的遗传性疾病: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后代发作,发病风险高,有些遗传性疾病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遗传病多为代代或隔代遗传的疾病。
2. 指定传染病及一些性传播疾病: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传染病不仅影响自己还直接威胁到对方,某些传染病如梅毒等还可以传染给后代。
3. 精神疾病: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及其他重型精神病。在询问中医生会详细了解双方的家庭病史。
4. 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心、肝、肺、肾等重要脏器疾病、生殖系统发育障碍或畸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