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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琼山区妇幼保健院检验外送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琼山区妇幼保健院 发布日期:2025-12-23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关闭本页

一、采购需求:

为提升医院医学能力和水平,满足我院实际需求,采购第三方检测机构委托我院部分检验项目外送检测服务,主要包括PCR、病理等检验项目,以提升患者从精准预防、诊断、治疗、预后观察等各个环节。需求方案详见附件。

二、采购项目: 检验外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QSFY-JY-2025001

四、控制价:本项目采用海南省医疗服务现行收费标准及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的折扣比例方式,即支付中标人的费用=海南省医疗服务现行收费标准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x折扣比例报价,(此公式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保留到整数位)投标人按采购人收费标准≤70%进行报价,超出此折扣比例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处理。合同期限内,因医院业务需求,新开展检测项目,可参照中标后的折扣比例进行结算。

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1

六、资格要: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三)特定资格条件

1、以上采购清单供应商需具备自行检测的实验室能力。提供承诺函

2、为满足合同期内临床检验业务的新增需求,采购人可根据临床需求在现有清单基础上增加项目数量。提供承诺函

3、某些项目检测技术成熟及标本量达到可本地化开展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外送。提供承诺函

4、相关收费标准物价部门作出调整的项目物价,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调整。物价变动后结算价格要与采购人将调整的物价录入系统的时间为准提供承诺函

5、 供应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将采购人委托外送服务项目另外委托第三方或医院检测(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必须全部响应以下检验检测外送服务项目清单(附件一)并全部响应外送服务项目清单有报告时限。

三、投标人报名的时间、地点

(一)、请先下载并填写附件四:《琼山区妇幼保健院采购报名信息登记表》。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提交资质文件

(三)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3工作日内(周末除外)。

报名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妇幼保健院三楼行风办(海口市琼山区府城宗伯里一横路43号)联系人:先生  电话0898-65898024

附件:

1.附件一:项目清单

2.附件二:需求表

3.附件三:比选采购评标打分细则

4.附件四:琼山区妇幼保健院遴选采购报名信息登记表


附件一:项目清单.xls

附件二:需求表.docx

附件三:比选采购评标打分细则.docx

附件四:琼山区妇幼保健院遴选采购报名信息登记表.xls

 

海口市琼山区妇幼保健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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